長照服務申請及流程

本市長照服務申請流程,申請至核定將於12個工作天內完成

申請流程
1. 失能市民(老人、身心障礙者)
2. 本人或家人提出申請 (申請管道如下)
3.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受理案件
4. 照顧管理專員到府評估
5. 擬訂/核准各項長期照顧補助與計畫
6. 連結服務
7. 定期評估、覆評

評估需準備項目:

必須提供:

  1. 被照顧者(個案)資料(含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、居住地址、戶籍地址、欲申請服務項目、主要聯絡人聯絡方式)。
  2. 主要照顧者資料(含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、與個案關係(共19項)、聯絡方式(市話、手機)、有無身障證明等)。
  3. 次要照顧者資料(含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、與個案關係(共19項)、聯絡方式(市話、手機)、有無身障證明等),若沒有次要照顧者的話可不需提供。

註:必備項目2及3為配合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30日衛部顧字第1101962239號函內容新增(來文請點),並於到府評估時提供。

選擇提供(本項可於到府評估時再提供):

  1. 被照顧者(個案)身障證明
  2. 被照顧者(個案)外勞聘僱證明
  3. 被照顧者(個案)相關疾病診斷證明

本市長照服務可透過以下方式申請

1.網路線上申請:

新北市政府申辦E服務,連結請點:「點我申請」

2.各窗口申請:

  • 新北市各區公所
  • 衛生所
  • 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
  • 各醫院出院準備服務

3.電話申請

手機、市話請撥長照專線1966, 或與本市各區長期照顧服務管理中心聯絡